山东专升本考试结束后,可以多关注一下填报志愿的事
一、专升本志愿填报资格
统考成绩公布后(5月15日前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的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自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与校荐生相同。
二、专升本志愿填报方法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校荐生。 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自荐生。 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注意:志愿填报资格线、日期及具体方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
投档录取规则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2、校荐生批次。 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3、自荐生批次。 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4、大赛保送生批次。 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