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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专升本培训时间:2017-12-28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6号)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624
第四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批准单位:教育部
第八条批准时间:2004年3月
第九条学校简介:学院现设六个系部,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4441人,专任教师 397人。现有省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 个。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实验条件完全满足所设专业的实验要求,实验室中有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的自动化网络实验室,有被原国家煤炭部命名的“华东煤炭院校泰安实习中心”的校内教学矿井。学院的校园整洁规范、文化气息浓郁, 为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合格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院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三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6号),建立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我院依据专升本考试分专业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专升本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我校如有调整,以当年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退学学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招生计划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在其他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奖学金等级为一等、二等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同时,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作用的基础上,学院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和指导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
第十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有“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3079076、3078006
招生监督电话:0538-3076216
学校网址:http://taxq.sdust.edu.cn
邮箱地址:kjxy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中段
邮政编码:2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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